先看事情發生過程 請注意我po文的時間
http://terisawu.pixnet.net/blog/post/22018700
再來看下面板橋地方法院的不起訴處份書
大家發現哪裡不對勁了嗎?
處份書提到的時間點根本是個大錯誤!!!!!!!!!!
誇張至極 事發時間整整被"提前"了兩三年
導致車子被偷竊的時間 剛好是被告在"坐牢"的時候 Orz.........
被告超好笑的 還說有可能坐過我姐的車
所以才會在我姐車上留下指紋
我姐跟被告又不認識 我姐又不是開計程車
被告是在何種機會裡 坐過我姐的車?!!! 除了偷竊 還有什麼原因嗎?
因為我姐車子被找回 也沒損失什麼
所以我們沒有在上訴
只是覺得台灣地檢署的素質...............
真的有夠離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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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詩詩的部落教學(15)



因為當初阿柳出車禍時
有上法院說要告肇事者
但是後面嫌麻煩就和解處理
沒想到...
和解單上也是亂七八糟的...
就向法院說明了
請他再補寄一份新的過來!
應該大肆宣揚一下,
在我們國家享有18趴優惠利率但做事都不用腦的人是誰!
她的18趴卻還要我幫忙買單......(會不會離題了ㄋㄟ)
天涯駐足,望斷秋風,無限思念埋心中;
溶溶月,淡淡風,能有何處盡風流?唯有相思明月中!
應該要去爆水果日報 要不然可能又會有其他受害者
讓媒體爆料
才不會有更多人因低劣的偵查品質而受氣或受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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